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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04 浏览次数:7254

各系、部:


为加强教学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学校将组织开展2020-2021 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安排


(一)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及教务处、学生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处组成的教学工作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的指导、抽查和监督工作。


(二)各教学单位成立由党政负责人牵头的教学工作检查小组,负责本单位教学准备和教学工作检查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三)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检查小组要在开学前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本单位工作要点、存在问题及期初教学检查实施方案,落实期初教学课堂巡查人员,召开全体教师(包括外聘教师)教学工作会议,全面开展疫情防控教学秩序、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及实习基地建设和学生管理等方面的检查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学生新学期分批返校开学各项保障工作的准备,对本部门负责的教学设施、教学环境和疫情防控措施做全面认真的检查,尽早发现并及时解决问题和隐患,保证新学期开学时教学设施完好、教学条件优良、师生健康返校。


二、检查内容


(一)师生健康到岗和教学准备情况,包括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课件、教具等。


(二)学生分批到校报到和上课情况,学生学业进展情况,学生注册和缴费情况及学生思想状态。


(三)教室、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多媒体设备等准备情况。


(四)各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教学任务落实情况。


(五)上学期期末试卷批阅、试卷分析、成绩录入等工作完成情况,以及教学档案的整理和装订情况。


(六)各项教学建设与改革的进展以及新学期的实施计划。


(七)其他教学工作相关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单位自查。各学院(部)将自查报告于 8 月10 日前交至教务处。


(二)学校抽查。学校组织人员抽查教学单位的教学档案及教学准备工作。


(三)课堂教学巡查。学校组织人员检查课堂教学情况。各院(部)领导干部具体巡查时间可协商调整。检查人员在上课铃响前 10 分钟到岗巡视各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到课情况、教室设施设备准备情况。检查过程中遇到检查人员无法处理的问题,请致电教务处或相关职能部门。  


教务处    


2020年8月4日


0558-2567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