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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科技职业学院计算机机房指导教师工作管理条例

发布日期:2022-06-28 浏览次数:4685

第一条:上机指导教师应根据课程安排和上机实验要求提前一周到微机室预约上机时间,做好上机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第二条:有关课程所需软件如需中心提供,必须于上课前一周向计算机中心提出,中心统一购买后由上机指导教师会同计算机中心工作人员一起安装和调试。在上课之前,上机指导教师应亲临机房熟悉上机环境。


第三条:上课前5分钟,上机指导教师应到机房安排学生按规定座位就座,检查所有计算机运行正常后填写实训室记录并签字。上课时发生的各种软件和硬件故障,应及时告知计算中心工作人员解决,并如实填写到日志之中。下课时上机指导教师会同计算机中心工作人员一起检查所有设备运行正常,由计算机中心工作人员签字后方可离去。如有设备损坏等特殊情况,上机指导教师也应一同签字。


第四条:上机指导教师有责任维持纪律和监督学生遵守计算机中心有关规定,禁止玩游戏、吃零食、吸烟、损坏公物、盗窃、斗殴等。督促学生、学员严格遵守上机守则,及时纠正学生违章操作行为,制止学生的违纪行为。


第五条:上机指导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得无故长时间离开机房,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上机指导教师负责。


第六条:学生下课离开机房时,教师应要求学生关机并整理桌椅板凳打扫卫生,然后有秩序的离开。上机指导教师有责任维护学生安全和机房设备的安全;如发生火灾和地震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指挥疏散学生,切断电源,报警和扑救,并尽量减少财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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