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关于开展2021年度团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2 浏览次数:6240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团的纪律,增强基层团组织的战斗力,提高团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增加团的凝聚力、战斗力,激励广大团员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团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

一、团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专题组织生活会是全团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关键一环。按照团中央要求,专题组织生活会按以下几个阶段完成:

㈠会前学习(2021年11月24日-11月30日)

1.各二级学院团委要根据《共青团“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指引》(附件1)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共青团“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材料汇编》(附件2)中的内容,可以采取支部集中讲授团课和个人自学的方法。

2.撰写发言材料

团员要联系自己实际撰写心得体会,一般包括学习收获、自身不足、改进方向等方面的内容。重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团员青年的一系列要求和希望,思考职责使命;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查找不足、改进提高。发言材料应符合个人实际、真实具体,突出坚定理想信念、弘扬集体主义、勤奋刻苦学习、激发奋斗精神等内容;

㈡开展团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2021年12月1日-12月20日)

1.各二级学院团委、各团支部要按照指引抓实组织生活会的各个环节,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年度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等工作,开展好专题组织生活会。

2.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为单位。支部团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团员轮流发言,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会上只安排支部书记、委员、团小组长发言。支部团员人数较少的,可由基层团委统筹,若干团支部联合召开。

3.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团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团支部,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具备条件的会场应悬挂团旗。

4.组织生活会可邀请本级党组织负责人、上级团组织负责人到会指导。

5.组织生活会应按照以下基本流程规范召开:

⑴唱团歌;

⑵团支部书记汇报团支部今年开展党史学习,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和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并结合团支部工作和个人实际交流体会认识;

⑶团支部委员、其他团员依次发言,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⑷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民主测评投票;

⑸上级团组织负责人或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点评讲话;

⑹重温入团誓词。

6.组织生活会可与主题团日等结合开展。

7.做好记录。组织生活会应于12月20日前召开完毕,做好相关材料归档并及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8.二级学院团委要组织好示范性组织生活会,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并加以推广,专、挂职团干部按要求至少要参加1个基层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9.各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

二、团员教育评议

团员教育评议活动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团员意识教育的一种形式。目的是要提高团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同时严肃团纪,对极少数不合格团员作出必要的组织处理。

㈠学习、动员阶段(2021年11月24日-11月28日)

各学院团委要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明确团员教育评议的重要性。可以采取集中讲授团课和个人自学的方法,也可以请党政负责同志交任务、讲要求。

㈡个人小结阶段(2021年11月29日-12月1日)

每个团员须按照要求对自己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以及参加学校和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找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并认真填写团员教育评议表(附件3)

㈢民主评议阶段(2021年12月2日-12月5日)

以团支部为单位,对每个团员进行评议,充分肯定成绩,对不足的方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最后由团支部结合团员的个人总结和表现,根据支部大会的民主评议意见,对团员作出综合评价(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基本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并及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三、团籍注册

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实行团员证制度、形成团员管理新机制的关键环节。为提高团员注册工作实效,要求将在教育评议工作结束后根据评议结果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进行注册,并将注册和优秀团员的评选工作结合起来。  ㈠注册工作程序和标准  ⒈工作程序

⑴团支部委员向全体团员报告一年来的工作,接受团员监督;

⑵团支部检查、核准上年度团员的团费交纳情况并收缴拖欠团费;

⑶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分团委在团员证的“团籍注册”栏内注明注册时间,加盖注册专用章,注册完毕后,将团员证发还本人;

⑷准予注册的团员,才有资格被评选为优秀团员;  ⒉注册标准  ⑴符合以下标准方准予注册:

①团员证保存完好(无破损、无涂改、有照片),本年度团费交纳正常;

②团员教育评议达到合格以上;

③保留团籍的党员团干部,可以参加基层团组织注册;

④有一般性错误的团员,经批评教育,本人确有认识,积极要求注册的;

⑤受到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察看期已满,表现良好的团员,方可准予注册;

⑵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缓期注册:

①上一年度受到各级团内处分,无明显转变的团员;

②三个月未交团费,三分之二团支部活动不参加的团员;

③教育评议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团员;

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注册:

①受到开除团籍处分的团员;

②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组织生活或不做团组织分配工作的团员,按自动脱团处理,不予注册;

③本人表示不愿进行注册的团员;

④团员证破损严重、随意涂改,无本人照片。

⒊有关政策

⑴团员若没有按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团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提醒,如无法联系,可将其注册时间适当延长。除组织原因外,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应注销其团员证,按自动脱团处理;

⑵缓期注册时间一般为半年至一年,缓期注册仍无明显改进,经团组织评定不符合团员标准的,不再予以注册,收回团员证,劝其退团。

⒋工作要求

⑴各学院团委在正式注册前,应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⑵将注册工作与团员评优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

⑶注册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团委应做好团籍注册工作总结,填写团员团籍注册情况统计表(附件5),与教育评议汇总表(附件4)一起上报院团委。

㈡处理阶段

评议工作中发现的个别不合格团员,按要求暂缓团籍注册、对其进行教育,并将名单报院团委备案。

四、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

希各二级学院团委按照要求,认真执行,保证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

1.《共青团“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指引》

2.《共青团“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材料汇编》

3.阜阳科技职业学院团员教育评议表

4.阜阳科技职业学院团员教育评议汇总表

5.团员团籍注册情况统计表


校团委

2021年11月23日

2021年度团员团籍注册情况统计表.xls

阜阳科技职业学院团员教育评议表.doc

阜阳科技职业学院团员教育评议汇总表.doc

共青团“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 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指引

关于开展2021年度团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专题组织生活会资料汇总

0558-2567108